基于投资者保护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基于投资者保护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方法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研究
1、信用风险披露制度介绍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缺乏一个全面、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直到1995年才在颁布的《商业银行法》第56条中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个月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公布其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和审计报告,至于公布的格式及公布的对象、范围、地点等均未作明确说明。
2、上市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积极影响 通过上市,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在资本市场获得资金和再融资的渠道,这有利于解决困扰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资本金不足问题,提高资本充足率;实现产权股份多元化,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实现市场化经营。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内容简介
因而未来财务报告中应充分揭示和披露人力资源这项企业十分重要的资产及其有关的权益和费用。解决对人力资源信息的披露,除了需要深入研究人力资源计量的理论和方法,还要进一步涉及到人力资本的确认问题,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利益分配等问题,具有很大的难度。
披露与实践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时滞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新的经济情况、新的经济业务不断涌现,而法律法规的前瞻性不够,不能适应会计实务的发展作出适当的补充或修订,使得一些已出现的会计实务缺乏规范,而企业经济创新行为的会计处理更是无法可依。
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是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核心和难点,会计界至今尚未就此问题达成一致见解。问题的关键在于衍生金融工具作为一种高风险的避险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对于这种不确定性,应采用何种计量模式进行计量、如何计量,不仅影响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也影响衍生金融工具在会计报表中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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